纯科学”项目不会带来明确利益的情况下,还应该继续给物理学投入吗?......
2024-11-12 232
作者:匡仪(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李纾课题组)
文章来源于科学大院公众号(ID:kexuedayuan)
在观战足球赛的时候,除了小龙虾和烧烤,还有什么能满足带有吃货属性的朋友们呢?当然是冰啤酒啦!
WON? CHEERS!
LOST? CHEERS UP!
What time is it? It’s a football time!
所谓赢球要喝酒——举杯庆祝(cheers),输球也要喝酒——借酒消愁(cheers up)。那么,当支持的球队输赢未定时,人们是否也会买酒喝呢?
确定事件原则与分离效应
根据Savage(1954)在其革命性的《统计学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Statistics)一书中所提出的确定事件原则(sure-thing principle),球迷在结果不确定时也应该买酒喝。然而,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李纾研究组的研究结果对确定事件原则提出了质疑,发现了“分离效应”——一种违背逻辑理性的“非理性”行为。
根据确定事件原则:如果知道事件E发生,决策者会采取行动A;知道事件E不发生,决策者会采取行动A;据此,在不知道事件E是否发生的情况下决策者也会采取行动A。Savage以美国总统大选背景下的商业决策为例对确定事件原则作了如下注解:
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只有两名候选人),有一名商人正在考虑购买某项不动产。他这样问自己,如果已知民主党人落选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如果已知共和党人落选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对于这两种情况,他都决定买。那么,如果商人不知道是民主党人落选还是共和党人落选,那他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呢?
Savage指出,根据确定事件原则,该商人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做出购买不动产的选择。同样的,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如果喜欢的球队输了,会买啤酒喝,喜欢的球队赢了,也会买啤酒喝,那么根据确定事件原则,人们在不知道喜欢的球队是输还是赢的情况下还是会买啤酒喝。确定事件原则似乎能令人信服地描述决策者的决策行为。
然而,心理学的一系列研究表明,人们的决策行为并非总是遵循这一原则。例如,在一篇1992年发表的论文中, Tversky和Shafir向一些大学生呈现了夏威夷度假的情境:让大学生假想他们刚刚经历过一场艰难的考试,刚好有机会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购买一种去夏威夷度假的打折票。询问这些学生,如果他们知道考试通过了/知道考试没通过/不知道考试是否通过三种情况下,是否愿意购买这种去夏威夷度假的打折票。结果表明,两种确定条件下(知道考试通过/知道考试没通过),大部分(54%/57%)学生愿意购买这种打折票;而在不确定条件下(不知道考试是否通过),则只有较少(32%)被试愿意购买这种打折票。Tversky和Shafir将这一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现象称为分离效应(disjunction effect)。
缺乏理由?还是不能理性思考?
为什么会产生分离效应呢?Tversky和Shafir提出了两种备择解释:基于理由(reasons-based)的假设和思维惰性(reluctance-to-think)假设。
l 基于理由的假设认为,分离效应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缺乏行动的理由所致。以上述的夏威夷度假情境为例,知道通过了考试,去度假可以看成是庆祝成功;知道没通过考试,去度假又可以看成是一种慰藉;而当不知道是否通过考试时,去夏威夷度假就缺乏一个明确的理由,所以很多人宁愿花钱等到考试结果出来后才做决定。
l 思维惰性假设则认为,分离效应的产生是由于人们不能沿着决策树进行理性思考的结果。
以一项两人囚徒困境博弈(prisoner’s dilemma game)为例(见图1):如果两人均选择合作,则每人可获得20个点数;如果一人选择合作,另一人选择竞争,则选择合作的人获得5个点数,选择竞争的人获得25个点数;如果两人均选择竞争,则每人可获得10个点数,获得点数越多越有利。Shafir和Tversky发现,在得知对方竞争的情况下,97%的人选择竞争;在得知对方合作的情况下,84%的人选择竞争;但在对方策略不明的情况下,只有63%的人选择竞争。
表1 两人囚徒困境博弈的获益矩阵
注:括号外的点数是自己的获益,括号内的点数为他人的获益
思维惰性假设认为,在已知对方合作/竞争的情况下,选择合作/竞争的结果一目了然,竞争的获益明显大于合作的获益,因此绝大多数人选择竞争。然而,当对方策略不明时,由于决策者不能或者不愿沿着决策树的分支进行结果推理(consequentialist reasoning),故只能停留在决策树的“节点上”,因而很多人根据自己善良的愿望选择了不利于自身的非优势策略(合作)。
这两种假设究竟哪种是对的呢?
李纾、江程铭、汪祚军和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心理学教授John C. Dunn等人(2012)通过设置或选取不同问题情境,间接或直接考察被试的决策理由来检验上述两种假设。以球赛情境为例,研究者在2005年荷兰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和2010年南非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分别询问现场观球的被试:在得知自己支持的球队赢了/输了/不确定是赢还是输了的情况下,愿意购买“啤酒”或“矿泉水”的意愿。
研究者的假设逻辑如下:根据“基于理由的假设”,在被询问是否购买“啤酒”时,应该会出现分离效应。因为此种情境中,在已知自己支持的球队赢了或输了的条件下被试都有明确的理由买啤酒(赢球,喝酒庆祝;输球,借酒消愁!),而输赢未知时,被试则缺乏明确的买啤酒的理由,从而导致分离效应的产生。反之,在“矿泉水”情境中,则不应出现分离效应,因为无论是在知道自己支持的球队赢了/输了,还是输赢未知时,被试均具有一致的买矿泉水喝的理由(解渴)——不存在因“理由冲突”而导致不确定条件下缺乏买水喝的理由的情况。
另一方面,根据“思维惰性假设”,无论是买啤酒还是买矿泉水的情境,均应出现分离效应。因为在不确定(输赢未知)条件下,被试会因不愿意沿着决策树的分支进行思考(即球队赢了自己会怎么做;输了,又会怎么做),从而相比在两种确定条件下,更倾向于不买啤酒或矿泉水。
上述球赛情境和其它决策情境的实验结果均表明,在不存在“理由冲突”的决策情境(例如,矿泉水情境)中,分离效应减弱了。这些研究结果支持“基于理由的假设”,而与“思维惰性假设”相悖。
此外,汪祚军、李纾、江程铭等人(2012)进一步考察了是否存在“情绪领域”的分离效应,即:知道事件E发生,人们会“高兴”;知道事件E不发生,人们会“高兴”,而在不知道事件E是否发生的情况下,则不会如此“高兴”。
研究人员设置了一系列问题情境来检验情绪领域的分离效应。例如,让大学生被试假想他们申请去两所国外高校(学校A和学校B)就读,其中学校A为知名高校,学校B为普通高校。现在学校B接受了他们的申请,并要求其在本学期内做出是否就读的决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然后让被试评定“在本学期内,你知道学校A拒绝了你的申请/接受了你的申请/不知道是否接受你的申请”三种条件下的高兴程度。
结果表明,不确定条件下(不知道是否被学校A接受),被试的高兴程度均低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道被学校A拒绝/接受)的高兴程度。该研究结果支持情绪领域的分离效应,并且与一部经典美国电影《浴血金沙》中的台词相吻合“The worst is not so bad when it finally happens. Not half as bad as you figure it’ll be before it’s happened”。
文末小指南
如果你是世界杯期间的啤酒经销商,或者做与世界杯有关生意的人士,了解分离效应可以帮助你针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作出更好的决策。。如果你是世界杯狂热粉,不妨在观看比赛期间,也关注一下周边人士的消费行为,抑或能再次检验分离效应的存在。
参考文献
1. Li, S., Jiang, C-M, Dunn, J.C., & Wang, Z-J. (2012). A test of “reason-based” and “reluctance-to-think” accounts of the disjunction effect. Information Sciences, 184, 166-175.
2. Wang, Z-J., Li, S., & Jiang, C-M. (2012). Emotional response in a disjunction condi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Psychology, 33, 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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